新祥云磷系新材料项目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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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祥云磷系新材料项目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法规要求,新祥云磷系新材料项目(重新报批)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新祥云磷系新材料项目(重新报批)
建设地点:田家镇“两型”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马口化工产业园
技改内容:
(一)变更部分排气筒高度及排气筒个数;
(二)将二期硫铁矿制酸生产线产能改为硫磺制酸生产线;
(三)将二水法磷酸装置改为半水-二水法磷酸装置;
(四)调整部分环保装置处理工艺达到重污染天气B级绩效标准;
(五)增加磷酸二氢钾和中端阻燃剂产品晶型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。
二、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湖北新祥云新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人:范总
电话:0713-6542366
联系地址:武穴市田镇马口工业园中化学五环祥云产业园指挥部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,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表格模版,填写后通过信函、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,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,通过信函、电话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六、相关说明事项
(1)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。
(2)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。
(3)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,由生态环境部制定。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(2018年第48号)配套文件。
附件1: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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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盘塘